建筑垃圾破碎站的組織設置須考慮三個原則:確保各業務環節的有效運行;隨著清潔處理量的增加,部分業務,如收集、清潔和設備維護,可以吸引外資參與投資。建筑垃圾處理站是一家受環境保護部門監督的獨立公司。但不參與具體業務運營,以特許經營的方式委托建筑垃圾處理站運營,衛生部門的職能完全轉變為監督和服務。
建筑垃圾處理站的主要業務是收集、運輸和處理建筑垃圾。
在建筑垃圾站運營階段,公司主要有三個收入來源:
一是向用戶收取的建筑垃圾管理費。對于單位垃圾的管理費用,垃圾管理公司需要各方面的專家參與。當然,建筑垃圾處理站可以先報告方案,并提供理由,由專家組成定價小組審核;二是根據合同向收取服務費(或補貼)。這個費用和行政分配有本質區別。雙方根據確定的垃圾量、收集、運輸和處理費用確認每噸垃圾的費率,環境保護部門根據實際處理量定期向建筑垃圾處理站支付費用;第三,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的好處。主要指回收建材的銷售收入。
建筑垃圾的產生主要來自三個渠道,一個是建筑垃圾的拆除,另一個是建筑垃圾,第三個是居民裝飾垃圾。相對而言,建筑垃圾的生產渠道相對固定,因此收費方式相對簡單,可以分別為這三個來源設置收費方案。